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义务服兵役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18 点击数:

各教学机构: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21〕310号)《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管理办法》《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开展2022-2023学年义务服兵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实施细则

1、2021年秋季高职扩招学生,春季才注册学籍的,务必要在本次申请免学费资助。(退役入学学生学费减免只能向前补报一年)

2、2022年1月24日(粤财教〔2021〕310号)文正式印发时间)之前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旧标准(不超8000元/年, 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低于8000元按实际收费进行资助)规定执行,2022年1月24日之后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粤财教〔2021〕310号)文规定执行(不超12000元一年),自2022年1月24日起,退役复学(包括2022年春季学期复学及之前复学)学生,申请学费减免标准统一按(粤财教〔2021〕310号)文规定执行(不超12000元一年)(退役入学学费减免也参照执行)(举例:2021年秋季退役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去年的学费减免按旧标准,今年开始续报的按新标准执行)。

二、材料提交

学生:

1、对照所能出示的佐证材料,提交《服兵役学生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依据模板填写不可随意更改。

2、依据《汇总表》(附件1)提交佐证材料和申请表(纸质版)。

各学院:

1、根据学生提交的《汇总表》(附件1)校核学生的佐证材料,并以附件1为模板,按学院汇总学生信息。纸质版材料按《汇总表》对应序号进行从小到大排序,并在材料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对应序号。

2、依据《汇总表》(附件1)中学生类型完成相应的附件2-5,附件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模板,不可随意更改,须点击右上角校验通过。由学生资助中心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院须尽职尽责认真填写学生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漏报情况。

三、审核流程

1、学院于10月25日完成收集核查学生《汇总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的工作,完成附件1- 5。

2、在10月26-28日,学院核查资料通过后,根据《2020-2021学年免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6)已享受过免学费资助的学生相应的减少免学费年限。将符合免学费资助学生名单(包括学费减免金额、免学费年限、学号),和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包括金额、学号)进行公示。

3、10月28日,学院将公示名单word版、盖章的PDF版和附件1-5发送至邮箱,未提交对应附件默认该学院无对应类型的学生。

4、10月29-30日,各学院交叉审核。

5、10月31-11月4日,学校进行公示 。

6、11月5日,学院将所有学生纸质版材料按《汇总表》序号排序,扫描成一份PDF,双方进行保存。

 

联系人:林燕雪,联系电话:0757-22329907

邮箱:10399@sdpt.edu.cn

 

附件:

1、服兵役学生汇总表

2、服兵役学生信息统计表

3、TYSB学费资助导入模板

4、TYFX学费资助导入模板

5、YZRW学费补偿导入模板  

6、2020-2021学年免学费资助明细表

7、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2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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