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0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

请各二级学院参照《通知》,按照推荐范围和推选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辅导员报名,做好申报准备。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材料评议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评议推荐工作,采取“书面材料线上评议(50%+现场汇报答辩评审(50%”的形式进行校内遴选。其中,参选的辅导员须于46日中午前将推选报名表、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电子版提交到学生工作部。

三、现场答辩

学校将于48日(周五)15:00-17:00在校易班发展中心(设计楼一楼A103会议室)进行现场汇报答辩评审,由评审组在听取参选的辅导员情况汇报后进行提问答辩(每人准备PPT汇报5分钟+答辩3分钟)。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审定最终推荐人选参加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联系人:黄可欣,联系电话:22326675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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