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 评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全育人”的指导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青年榜样的思想引领作用,我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工作。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限制)

二、参评条件

1、品学优良,乐观向上,团结友爱,热心公益,无违反校纪校规。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有一段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的励志经历内容可为: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如身体原因等)面临的困难,表现顽强,拼搏进取,实绩突出;或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3、无以下不诚信行为:考试作弊、学术抄袭、简历或


证书造假;个人信息不实;借贷不还、拖欠学费、党团费及其他费用。

4、往年已参加自强之星评审活动,并获“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者,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审活动。

三、活动流程

(一)二级单位初选

1、自强事迹分享。请有意参评的同学于20224月21日前进入我校易班平台,进行个人自强事迹分享“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微社区”的“易奖易助”栏目发布话题,话题标题为:“【志智相长 奋发图强】+作品主题+学院简称(如:智能)+作者”。

2、二级单位宣传推广及推荐名单。各二级单位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本学院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并邀请广大师生对相关话题评论、点赞、转发,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所属单位从参评者中推荐1-3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

3、材料提交: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后)、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3-5分钟相关主题视频。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齐以上材料,于20225月6日前使用U盘移交学工部。

(二)校级评选

1、学工部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审。

2、通过复审的候选人进入易班投票环节。学工部根据易班投票结果,评选出“最佳人气奖”1名;结合投票结果及评委评分评选出“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

校级评选成绩组成:推文美观度(10分)、题材特色和文字渲染力(10分)、评论数(10分)、网络投票(20分)和专家评审(50分)。

(三)自强故事分享会

学工部在10名“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挑选若干典型,组织自强故事分享会。分享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根据终审情况评出10名优秀同学,授予“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奖励1000元/人。获奖者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指导,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联合开展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获2000-10000元奖学金

五、评选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学生是否符合上述的参评条件。

2、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励志教育意义,深入挖掘和利用典型案例,讲好顺职学生的“自强故事”,带动全校学生奋发图强。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评选,及时上报参评材料和做好活动情况汇报。

3、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结合线上或线下多类型宣传方式,生动展现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切实有效引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联系人:老师电话22327245。


附件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表

2、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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