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3 点击数:

各教学机构: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82号)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顺职院发〔202135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启动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顺职院发〔202135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且为2021-2022学年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顺职院发〔202135号)。

二、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1231日前一次性发放。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1231日前一次性发放。

各教学机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教学机构国奖、国励分配表》。合作办学(本科)的学生请向所属院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一)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毓

副组长:彭建兵、刘艳桃、肖冰

成员:揭育通、涂勤建、廖翠玲、黄景文、黄树生、甘子超、毛琼、骆奎、张志明、杨毅路、朱娉婷

(二)各教学机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各教学机构要加强领导,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制定奖学金评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评定依据组织与实施,确保本学院的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顺利开展。

四、时间安排

10724:00前,各教学机构组织学生申请,完成评审并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评审结果。

10812:00前,各教学机构提交有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见下文材料报送要求。

101424:00前,学生资助中心对各教学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待教育部审批。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机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材料报送要求具体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附件3:《XX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电子扫描版(需学院领导签名,盖公章);

2. 附件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内容需与上交的附件4电子版、附件5电子版完全一致);

3. 附件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电子版(文件格式为doc,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10000199910018888申请审批表);

4. 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电子版(不得变更表格内容、格式,内容需与附件4电子版一致);

5. 附件6《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电子版(不得变更表格内容、格式);

6. 附件7《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电子版(不得变更表格内容、格式)。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附件8:《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电子扫描版(需学院领导签名,盖公章)

2. 附件9:《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请用铅笔在《审批表》右上角标明序号,序号与附件10《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序号一致;

3. 附件9:《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不得变更表格内容、格式,与附件9纸质版完全一致);

4. 附件10:《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电子版,不得变更表格内容、格式)。

纸质材料整理汇总后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设计楼8-A-206室),电子材料汇总压缩打包发送至邮邮箱:22087@sdpt.edu.cn,压缩包中请将国奖、国励分为两个文件夹,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方式:XX学院国奖、国励报送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

各教学机构要按照名额分配情况,根据省教育厅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顺职院发〔202135号)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做好公示工作

各教学机构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遇假期请通过微信等方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知公示结果。

(三)保护学生隐私

各教学机构在各项国家奖助学金的审核与公示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四)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教学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材料填写认真准确,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

 

 

工作联系人:陈瑶  0757-22326675  设计楼8-A-206

 

 

附件: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顺职院发〔202135号)

2. 各教学机构国奖、国励分配表

3. XX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4.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

5.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

6.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

7.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

8. 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9. (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0.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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