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感动校园•2013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挖掘出一批激流勇进,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优秀学生,树立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学生典型,营造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来引导学生弘扬自强自立的精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感动校园·2013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校友。

二、参评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二)在校生:富有理想,勇于克服各种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实绩突出;或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和成绩,在学生中能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三)校友: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勤勉奉献、建功立业;或自主创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为学校争光;尤其是曾经获得国家、社会或学校各类资助的已毕业学生,努力工作,心怀感恩,热心公益,回报社会。

(四)往年已参加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获“自强之星”荣誉者,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三、奖项设置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自行组织初选,最终向学校推荐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名额为在校生、校友各1-3名。学生工作部组织校级评选、表彰,设在校生、校友“自强之星”各10名。获得者由学校授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自强之星”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要对此次评选进行广泛宣传,把评选工作作为教育学生的契机,通过广泛发动,认真筛选,选出本院的自强之星。具体流程:

(一)初级评选

1、推荐与申请相结合。候选人由班主任、导师、辅导员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候选人填写完整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自强之星登记表”、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和近期生活照片1张,其他可以说明参赛者情况的PPT、VCR等。

2.二级学院初选。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生组成的“自强之星”评选小组,评选小组中的学生应具有代表性、公平性。评选形式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3.二级学院公示。初选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将报送至学校的自强之星候选人情况在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二级学院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报送在校生、校友各1-3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自强之星的评选,需报送的材料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自强之星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生活照片1张、候选人的PPT或VCR、各二级学院评选现场的相片或视频等材料,于4月18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毛琼老师,电子版材料发至工作流

(二)校级评选

1.学校将组织由督导、学生工作部及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评选出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其中表现突出者将推荐参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2.公示:校级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5、6栋学生宿舍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我校学生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梦想的典型事迹,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二)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励志教育意义,尤其是要深入挖掘和利用已毕业学生的典型案例,带动在校学生奋发图强。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事迹材料和汇总表格。

(三)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校“2013年度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在今后能够切实有效地引领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

附件: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自强之星登记表(校友)

2、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自强之星登记表(在校生)

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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