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2013年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4-23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搭建辅导员经验交流和素质提升平台,提高其工作热情,陶冶职业情操,强化敬业精神,增长业务技能,根据2013年第二届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要求,我校特组织举办2013年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本届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二、地点

学生处三楼会议室

三、参赛人员

在岗专职辅导员,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内的院系推荐1名参赛选手,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院系可推荐1—2名参赛选手。

四、比赛项目

(一)第一部分:笔试(60分钟)

1、时政案例分析,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的基本公文写作能力以及对时政热点的掌握程度、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破解能力。

2、微博写作,参赛选手根据给定的题目进行微博撰写与发布。

3、主题班会策划方案撰写,主要考察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参赛选手根据给定的题目设计班会主题与形式,要求主题鲜明,目的明确;形式多样,突出实效性,易于学生理解和接受。

(二)第二部分:自我介绍与工作特色(或才艺)展示

参赛选手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才艺等)进行介绍,展示辅导员的形象、人个风格和工作业绩。(每人限时10分钟,如需道具请自备。)

五、比赛规则

1、比赛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所占比例为70%,自我介绍与工作特色(或才艺)展示占30%,比赛总成绩按以上权重合成。

2、奖励办法:根据总成绩,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上述奖励除发放荣誉证书外,均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3、推荐辅导员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根据《第二届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培训暨竞赛活动》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在本次校内技能大赛选拔的基础上选送2—3名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参加省级的技能大赛。

六、具体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作为考察和检验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鼓励辅导员踊跃参赛,并为参赛选手提供支持。

2、各院系请于4月25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参赛辅导员名单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黄炳坤老师。

学生处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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