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机构:
为做好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根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顺职院发〔2021〕32号)《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试行)》(顺职院发〔2021〕33号)《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开展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评定程序
(一)标兵奖学金
1、各教学机构将符合标兵奖学金的学生通过学院初评后,每个学院每个年级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个项目中每项推荐1名“五育”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共50名。
2、经学校奖学金评定小组终审,拟评选出“五育”每项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每个年级各5名,学校标兵奖学金每个年级获得者各25名。如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单项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增加获奖名额。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予以表彰。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比例、程序和方法步骤参照评定依据。
2、各教学机构将奖学金评定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资助中心对各教学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三、时间
请各教学机构于9月23日上午10时前将评定结果,包括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标兵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标兵、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设计楼8-A-206),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邮箱22087@sdpt.edu.cn,邮件命名方式:XX学院标兵、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
四、奖学金评定小组
(一)学校奖学金评定小组
组长:彭建兵
副组长:刘锦鑫、揭育通
成员:涂勤建、廖翠玲、黄景文、黄树生、甘子超、毛琼、骆奎、张志明、杨毅路、朱娉婷
(二)各教学机构要加强领导,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制定奖学金评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评定依据组织与实施,确保本学院的学生评优工作顺利开展。
五、具体要求
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关系到学校学风建设,关系到学生的权益,请各教学机构相关领导、负责老师及学生本人认真、谨慎对待,务必按照评定依据严格审查,确保按时完成评定任务。
联系人:陈瑶,0757-22326675,设计楼8-A-206室。
附件: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标兵奖学金申请表》
2、《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标兵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
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