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18 点击数: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一个求知、求真、求善、求美的清新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烟区域

凡属校内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礼堂、学生公寓、食堂、楼道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不设置吸烟室。学生公寓是校园禁烟的重点区域,学生宿舍楼内任何区域都严禁吸烟。

二、禁烟措施

1、开展禁烟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效利用校园舆论阵地,通过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网络、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禁烟核心知识点,让学生自觉远离烟草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2、成立学生纪检部,隶属学工部学生自我教育服务中心。学生纪检部组织成员在校内禁烟场所开展吸烟检查,定期将检查结果报告给学工部予以通报。

3、对于违反校园禁烟规定的学生,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对因吸烟引发火情、火灾的,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包括赔偿、罚款等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4、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此项规定,同时要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同学开展批评,制止违规行为。

学校是传播知识和文明的场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同学自觉遵守校园禁烟规定,主动参与禁烟,为创建无烟校园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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