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盈峰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盈峰励志奖学金”是由“广东省盈峰慈善基金会” 自2010年9月起,在我校捐赠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旨在扶助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同时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图强、努力进取、自强自立,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将2013年度“盈峰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金额及名额

1、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年度奖励金额:每人奖学金为人民币4000元;

3、 奖励名额:每学年奖励20名学生,按照已完成贫困生资助资格认定的学生人数0.78%分配:机电2人、电信3人、化工1人、设计2人、医学2人、经管4人、酒店4人、人文1人、外语1。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人民币600元;

2、 学习勤奋,学风良好,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上学年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及格课程;

3、 获奖者不能同年内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它捐赠奖学金;

4、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获评此奖学金后学年内参与公益服务时间不低于30个小时,服务时数以真实有效的证明为准;

5、 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三、奖学金评审

1、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供的评选资料真实。

2、 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盈峰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包括电子版)、事迹资料(包括电子版)、申请书(包括电子版)、成绩单、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等,同时提供《居民生活最低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生源所在地村(居委)、镇(街道)和县(区)三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明原件(缺一不可)、并携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

3、 申请人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材料包括民主评议人员名单、班主任意见、同学调查资料等。

4、 初审通知的学生需签署《盈峰大学生励志奖学金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书要求履行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利。

5、 经各二级学院初评公示3个工作日,于11月14日将初评结果、申请材料、感谢信(包括电子版)、承诺书、民主评议材料等材料报学生处。

6、 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页、学生宿舍5、6栋前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者名单,并报“广东省盈峰慈善基金会”审核。

7、 “广东省盈峰慈善基金会”有权对获得奖学金的候选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作调整,最终确定接受获奖者名单。

8、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工作,引导贫困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如出现不积极进取、不勤奋节俭、在学费缴纳上心存“等、靠、要”等不良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和追回所发奖学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9、 “盈峰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应将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继续发扬自强自立、勤俭节约、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绝不铺张浪费,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出现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和追回所发奖学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附件:

1、《盈峰大学生励志奖学金承诺书》

2、《盈峰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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